文/张承先 黄天宇 李子慕
荷兰是欧盟和北约创始国之一,在轻微罪治理方面展现出了独特的理念和实践经验。其轻微罪治理模式源于其特定的历史文化、社会制度和法治传统,通过不断发展逐渐形成了注重人权保障、强调社会和谐的价值取向。相对于单纯的惩罚,更加注重罪犯的改造和社会关系的修复。
一、荷兰轻微罪定义
荷兰法律中,轻微罪是与重罪相对的一个概念,在法律定义、处罚方式、司法程序等方面有显著区别。
荷兰刑法采用定性分析模式区分轻微罪还是重罪,主要依据可能判处的刑罚来划分。轻微罪主要是指可能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3个月以下监禁和第三档罚金(共六档)即最高罚款8200欧元以下刑罚的案件,如影响公共秩序、安全或个人权益的较轻违法行为,如盗窃(荷兰《刑法典》第311条第1款盗窃他人在田野中的牲畜,应处以不超过6年的监禁或第四类罚金)、轻微暴力(如在未使用严重暴力手段的情况下,短暂限制他人在一定空间内活动)等行为。重罪是指可能判处的刑罚较重,超过轻微罪刑罚上限的犯罪行为,主要通过具体罪名和刑罚来体现。重罪一般有社会危害性大,通常涉及暴力、重大财产损失或国家安全等特点,如谋杀、强奸、恐怖主义活动等犯罪。
在司法程序方面,警察可对轻微罪进行初步分流(如警告或转介恢复性项目),但正式处罚权主要在检察官手中。对于无须起诉的轻微罪,检察官可依职权直接作出罚款决定或转交行政机构处理。若需进入司法程序,则由地区法院通过简化程序审理,通常由一名独任法官负责。法院判决可能包括罚款、社区服务等非监禁措施。重罪案件通常由警方启动正式刑事侦查,涉及国家安全或恐怖主义等特殊案件时,国家安全与反恐机构可介入调查。检察官须依据《刑事诉讼法》提起公诉,案件由地区法院的一审刑事法庭的合议庭审理;若被告上诉,则由上诉法院进行二审,最高法院仅审理法律适用争议案件。法律强制要求重罪案件必须有律师辩护(强制辩护原则),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国家法律援助。一审程序通常耗时6至18个月,若涉及复杂证据或跨国司法协作,可能延长至数年。
在处罚方式上,轻微罪处罚相对较轻,除了可能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3个月以下监禁和第三档罚金(共六档)外,还可能包括社区服务等非监禁刑。例如,一些轻微的盗窃行为,可能会被判处社区服务。而重罪会面临更严厉的刑罚,有些可能会判处数年甚至数十年的监禁。如严重的暴力犯罪、大规模的经济犯罪等,还可能会伴随更重的罚金等附加刑。
二、荷兰轻微罪治理实践
荷兰在轻微罪治理上强调预防、矫正与修复相结合,以减少轻微罪发生,降低再犯率,并促进社会安全与稳定。
(一)青少年犯罪替代处置(Halt)项目
青少年犯罪替代处置项目是荷兰针对12~18岁青少年轻微罪(如破坏公物、轻微盗窃、滋扰行为)的分流干预计划。其以恢复性司法为核心,通过非刑事化处理实现教育与矫正目标。1981年《荷兰青少年法》第77e条授权青少年犯罪替代处置项目作为刑事替代措施,适用于首次违法且罪行轻微的青少年。青少年犯罪替代处置项目通过“修复—教育—预防”三阶段,减少青少年再犯率(2023年统计显示参与青少年犯罪替代处置项目者再犯率仅为8%,低于传统司法处理的23%)。2025年数据显示,青少年犯罪替代处置项目年均处理超1.3万例,成为未成年人案件主要处置方式,有效地避免未成年人刑事记录。
青少年犯罪替代处置项目主要适用于罪行需满足“可修复性”(如损害可量化)与加害者认罪,但暴力与毒品犯罪除外。“可修复性”主要指满足物质损失能计算具体金额及损害范围能界定具体范围两者。物质损失能计算包含造成的财产损害可通过市场价值、修复成本或服务折价等方式量化,如涂鸦、损毁公共设施,修复费用需由市政部门提供明确报价单(如2025年海牙市公交站牌修复费用为200欧元/小时)排除精神损害等难以量化的损失(如网络诽谤中若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则可能不适用青少年犯罪替代处置项目)。损害范围能界定指犯罪行为需有明确的地理或对象边界,如仅限单一受害人(如偷窃某商店)或局部社区(如破坏学校围墙),排除扩散性损害(如污染环境需长期治理的罪行)。
青少年犯罪替代处置项目核心监督机制与机构角色包含司法系统主导机构、地方协作机构与独立监督机构。
司法系统主导机构。公诉机关(OM)与青少年检察官具有分流决定权与协议审查两大职责,即评估案件后决定是否移交青少年犯罪替代处置项目,批准青少年犯罪替代处置机构与当事人签订的《行为修复协议》,如鹿特丹市要求协议包含“社区道歉会”条款。青少年法庭具备强制执行权,若参与者拒绝履行协议(如逃避修复课程),法庭可撤销青少年犯罪替代处置项目并启动刑事诉讼。
地方协作机构。包含青少年犯罪替代处置项目地方办公室(全国按区域分设42个)与市政青年关怀局。青少年犯罪替代处置项目地方办公室根据犯罪类型定制干预方案,如破坏公物的,定制参与公共设施修复+反涂鸦艺术工作坊(2024年阿姆斯特丹市试点)方案,使用“青少年犯罪替代处置项目追踪系统”小程序记录参与进度,家长与社工可同步查看。市政青年关怀局要求家庭介入,强制要求父母参与至少两次家庭会议,解决教养缺失问题,乌得勒支市对缺席家长罚款500欧元。
独立监督机构。主要包含国家青少年司法监察局与儿童权益委员会。国家青少年司法监察局每年抽查20%的青少年犯罪替代处置项目案例,重点核查协议执行合规性(如修复课程是否达到最低课时)。儿童权益委员会主要应对申诉处理,青少年可匿名举报青少年犯罪替代处置项目执行中的不公(如强迫接受羞辱性道歉),2025年增设青少年专属热线。
(二)培训令(Education Order)
培训令是法院依据荷兰刑法典第22b条(1989年修订)及《青少年司法法》(2015年修正案)强制罪犯需在6至12个月内完成与犯罪原因直接相关时长40至240小时教育课程的一项矫正措施。培训令主要是为了矫正认知偏差、切断成瘾循环、提升社会适应能力,实现“教育替代惩罚”的目的。课程由青少年保护委员会联合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定制内容,且直接关联犯罪诱因,如暴力犯罪者,强制参加“愤怒管理课程”(如鹿特丹市28小时反暴力工作坊)。成年人触犯交通犯罪者,需完成全国统一16课时的“酒后驾驶矫正课程”。
培训令主要优先适用群体为12至18岁青少年(需结合家庭评估报告,如父母监管能力、学校表现评估报告)及低再犯风险成年人(适用于法定刑≤6年监禁的非暴力犯罪)。涉及性暴力、恐怖主义、人口贩运等不可修复性罪行,不适用于培训令。
缓刑官每月核查学习进度,缺席率超20%将触发警告程序。若培训令未完成,则按2小时培训折抵1日监禁易科刑罚(刑法典第22c条)。提前达标者可申请职业技能证书,纳入就业推荐系统。据2024年荷兰司法部年报显示,培训令再犯率15%,显著低于社区服务令的25%。据2025年荷兰财政部测算人均矫正成本1200欧元,仅为监禁刑的1/8。
(三)社区服务(Community Service Order)
社区服务是一种重要的非监禁刑执行方式,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罪犯。社区服务的执行方式丰富多样,罪犯需要在社区内从事一定时长的无偿劳动,劳动内容通常与社区的需求紧密相关。执行过程有着严格的监督机制,同时会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对罪犯的劳动表现进行监督和评估。
检察官办公室。根据1989年修订的《荷兰刑法典》,授权检察官负责监督社区服务令的全程执行,检察官需定期审核社区服务报告,对违规行为(如无故缺勤、工作不达标)提出司法制裁建议,包括撤销社区服务并转为监禁。
缓刑服务机构。日常监管由缓刑官为每名服刑者制定个性化服务计划,每月至少两次实地检查工作进度,并评估其心理与社会适应状态。该机构还负责跨部门协调,如与社区组织、雇主沟通,解决工作安置中如服刑者与雇主间的矛盾冲突,确保服务内容符合公共利益。
市政社会服务局与社区非营利组织等地方协作机构。市政社会服务局依据犯罪类型安排服务项目,如暴力犯罪者需参与社区调解培训,盗窃犯优先安排公共设施维护。社区非营利组织会指定专职社工监督具体工作,如阿姆斯特丹市的“街头清洁计划”由环境保护领域的非政府组织指派督导员评估服刑者表现,每周向司法部门提交《行为评估报告》作为调整监管强度的依据。
司法督察局。每季度通过抽查10%的社区服务案件,核查是否存在如富裕地区通过捐款替代实际服务等“监管套利”情况。负责受理服刑者认为监管不公的申诉。
以鹿特丹市2025年某盗窃案为例。在判决阶段,法院判处120小时社区服务,替代6个月监禁;在分配阶段,市政社会服务局通过算法匹配至港口货物分拣岗位;在执行阶段,缓刑官每周两次检查出勤记录与工作态度,港口督导员每日填写电子评估表,异常情况自动触发检察官复核;在结案阶段,司法督察局随机调取GPS轨迹与工时记录,确认无违规后归档。
三、荷兰轻微罪治理面临的挑战
修复性司法机制失灵。如青少年犯罪替代处置项目面临参与率下降及再犯率居高不下两方面挑战。2016至2024年,青少年被转介到青少年犯罪替代处置项目机构人数从18000降至9200,因“无犯罪记录”优势被滥用为逃避重罚工具。司法部虽未公开青少年犯罪替代处置项目参与者的5年再犯数据,格罗宁根大学2024年跟踪调查研究显示轻微盗窃参与者再犯率达43%。
法律界定模糊,新型犯罪应对不足。如网络诈骗犯罪,在荷兰《刑法典》第242条(欺诈罪)仅规定“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未明确将“使用AI技术伪造信息”列为加重情节或独立罪名。2024年,荷兰某银行多名客户因接到“AI伪造的银行客服语音”电话,泄露账户密码,损失超50万欧元。嫌疑人使用AI语音生成技术模拟客服声音,但检察官因法律未明确“技术手段伪造”为独立犯罪,且证据不足(如无法证明语音由AI生成),最终仅以普通“诈骗罪”起诉,刑期从“3年监禁”降至“1年监禁”。
量刑不均衡。2024年10月19日发布的荷兰统计局(CBS)的分析报告显示,未受过高等教育且有移民背景的嫌疑人入狱率是其他群体的3倍。如2023年,一名移民背景的嫌疑人因盗窃50欧元被判处监禁,而本地受过高等教育者因相同情节仅被处以社区服务。■
【作者简介】张承先,男,江西余干人,南昌铁路公安局教育训练中心副主任,美国佐治亚大学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江西警察学院公共安全中心特约研究员,江西省刑法学会理事,江西省证据法学会常务理事,2016年被评为“最受欢迎的中央国家机关法治人物”,研究方向:刑事法律、行政法律、公安管理、公安教育。
黄天宇,男,江西鹰潭人,江西证据法学会理事,南昌铁路公安局鹰潭公安处法制支队四级警长,发表公安学术论文数篇,研究方向:行政法、公安管理。
李子慕,男,江西上饶人,辽宁大学亚澳商学院,研究方向:国际贸易。
(责任编辑:古静)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