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承先 袁新宜 李政龙
荷兰铁路是欧洲西北部铁路网络核心枢纽,连接德国、比利时、法国等欧盟国家。其铁路警务形成以国家警察为日常治安主体、皇家宪兵队为专门支援力量的协作体系,同时融合欧盟跨境协作、公私协同与智能防控等特征。
一、荷兰铁路警务的发展历程
1993年之前,荷兰铁路的安保由私营铁路公司自行负责。“二战”后,荷兰的国家警察体系逐步建立,铁路安保被纳入地方警察职责范围,但仍未设立专职铁路警察机构。
1993年,荷兰成立国家警察服务局(KLPD)。国家警察服务局内设十多个专业部门,其中铁路警察处(SP)专门负责铁路沿线巡逻、车站治安维护、列车内犯罪侦查等任务,防暴警察队负责处置列车上的骚乱事件。
2012年荷兰 《警察法》实施。为消除区域壁垒,加强协同作战能力,应对跨区域严重犯罪,荷兰2013年进行警察体系改革,改革的核心是从“区域自治”转向“国家一体化”,这次改革废除了运行多年的25个区域警察部队及国家警察服务局,组建了统一的荷兰国家警察(KNP)。铁路警务交由新成立的国家警察负责。
2015年的阿姆斯特丹至巴黎国际列车枪击案是荷兰铁路警务发展历程的重要转折点,该案暴露出跨境列车安保的薄弱环节,荷兰随即参与德国、比利时、法国等欧洲九国铁路安全紧急会议,签署跨境反恐合作协议。此后,隶属于国防部的皇家宪兵队因其军警双重属性及在边境管控、反恐领域的法定权限,逐步承担起跨境列车安检、关键设施防护等专门任务,与荷兰国家警察形成分工协作的格局。
当前,荷兰铁路警务可概括为“一个主导、两个支撑”,三者形成“企业先期发现与处置、警察日常执法、宪兵重点支援”的协同闭环。
荷兰国家警察是执法主体。上述10个地区单位覆盖全国铁路网络,承担车站巡逻、列车处警、沿线治安维护、涉铁犯罪调查等执法工作,是铁路治安的最终责任方。
铁路企业是运营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荷兰国有铁路基础设施管理公司负责轨道、信号等基础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其轨道警卫发现设施破坏或安全隐患后立即通报荷兰国家警察;荷兰铁路公司安保人员负责站车秩序维护、逃票核查、乘客纠纷调解等非执法类工作,遇违法犯罪行为时先期控制现场并呼叫警方。
荷兰皇家宪兵队是专门支援力量。依托军警双重属性,在跨境列车安检、反恐防暴、关键设施防护等高风险领域为荷兰国家警察提供专业支援。
二、核心执法力量:国家警察与皇家宪兵队
(一)荷兰国家警察(日常治安主体)
荷兰国家警察是2013年警察体系改革后荷兰唯一的全国性警察组织,由荷兰内政与王国关系部管辖。据官方公开资料显示,荷兰国家警察下设2个中央单位和10个地区单位,总雇员约65000人,其中警员约51000人。
2个中央单位——国家调查与特别行动局、国家情报与专业支援局,核心职责中包括“在高速公路、铁路网络、水域和空中开展和支持警务工作”,确立了国家警察对铁路警务负总责的法定地位。同时,中央单位还负责统筹全国铁路网络安全规划,协调跨区域涉铁案件,为地区单位提供专业技术支援。
10个地区单位,包括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海牙、乌得勒支等。每个地区单位下设警区,警区再分为一线警队。铁路沿线的治安巡逻、车站执勤、列车出警等任务,由各辖区内的一线警队承担——荷兰国家警察没有设立独立的铁路警务部门,而是将铁路警务融入地方日常警务中。在实际运作中,这些地区单位负责各自辖区内车站、列车及铁路沿线的日常治安管控,包括巡逻防控、旅客纠纷调解、轻微违法处置、普通涉铁案件调查等,是日常可见的铁路治安主体。
在火车站内,荷兰国家警察并未设专职铁路警务机构,但在大型枢纽车站设置有固定的执勤点,由地区单位派驻警员值守。例如,阿姆斯特丹中央车站、鹿特丹中央车站等核心枢纽,均设有国家警察执勤点,配备常驻警力,负责日常巡逻、接处警和突发事件先期处置。中小车站则以流动巡逻为主,警力由附近警区派出。此外,荷兰铁路公司的安保人员也长期驻守车站,负责秩序维护、逃票核查等非执法工作,遇违法犯罪行为时立即通报国家警察。
(二)荷兰皇家宪兵队(专门支援力量)
荷兰皇家宪兵队是隶属于国防部的军警双重属性力量,兼具军事任务执行与民事治安执法职能,是荷兰国家警察在特定领域的专门支援力量,也是荷兰武装部队的四大分支之一。其职权来源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组织法层面,1998年通过国内修法,其被确立为独立军事警察组织;二是执法权层面,2012年《警察法》明确其在边境管控、反恐及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领域的执法权限;三是欧盟法层面,跨境执法中依据《申根协定》等欧盟法规行使职权。
在铁路警务中,荷兰皇家宪兵队并非日常巡逻力量,而是聚焦高风险场景与特定任务,其核心职责包括:
跨境铁路执法:负责阿姆斯特丹中央车站欧洲之星专线专属安检,以及在荷兰与德国、荷兰与比利时接壤的边境铁路口岸开展人员身份核查与行李安检,防范非法越境、跨境走私及恐怖主义渗透。
核心枢纽高等级安保:在史基浦机场火车站等核心节点开展反恐防控,保障关键设施安全。
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主导铁路领域暴力犯罪、恐怖袭击等严重事件的现场处置,统筹多部门应急联动。
高风险场景机动支援:重大活动期间或高风险时段,动态安排武装宪兵随车值守跨境夜车等重点列车。
以上职责的履行,依托于宪兵队完善的组织架构与资源保障体系。荷兰皇家宪兵队总部位于海牙,将全国划分为五大区域管辖,根据任务需要在各核心节点动态调配警力。宪兵队配备高清执法记录仪、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反无人机防控设备等专属装备,并建立了聚焦跨境执法、铁路反恐的专业培训体系。在武力使用上,荷兰皇家宪兵队严格遵循“必要使用”原则,在列车、候车厅等封闭空间优先使用非致命警械。
三、核心机制:多维度协同协作
荷兰铁路警务构建了全方位、多层级的协同体系。该体系以国家警察与宪兵队为核心,联动铁路企业、国内多部门及欧盟周边国家执法力量,形成“警企协同、国内多主体联动、跨境警务合作”的立体化协作格局。
(一)警企协同
铁路企业是荷兰铁路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荷兰国家警察与铁路基础设施管理、客运运营、安保服务类企业建立深度协作机制,各主体权责清晰、分工明确。
1.荷兰国有铁路基础设施管理公司:负责全国铁路轨道、信号系统、车站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其拥有专属轨道警卫队伍,负责基础设施安全风险排查,可对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但无正式警察执法权。日常合作中,荷兰国有铁路基础设施管理公司依托国家警察与铁路企业共建的铁路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联动。
2.荷兰铁路公司(NS):荷兰主要铁路客运运营商,是客运场景安全防控的“前哨力量”,其安保人员可对逃票等轻微违规现场罚款、临时拘押涉事人员至荷兰国家警察到场,但也没有正式执法权。荷兰铁路公司在全荷兰车站全覆盖设置双色报警柱——蓝色按钮用于日常咨询与非紧急申报,红色SOS按钮直连铁路安全调度中心,实现突发情况与荷兰国家警察的快速响应衔接。
3.私人安保公司:在大型铁路枢纽承担人流疏导、秩序维护等辅助性工作,由车站管理方或荷兰铁路公司通过合规招标方式选定,但不承担执法任务,日常主要配合荷兰铁路公司安保人员与荷兰国家警察开展站区秩序管控,遇突发情况协助做好现场隔离、人流疏导等基础工作。
(二)国内多主体协调机制
国内多主体协调机制以“荷兰国家警察主导、多方协同”为核心,整合荷兰国家警察、荷兰皇家宪兵队及铁路相关企业力量,构建覆盖“站-车-线”全场景的协同防控体系。
在整体协作逻辑上,荷兰国家警察的地区单位承担铁路沿线及车站日常治安管控、普通违法案件处置,其中核心警务团队负责主要枢纽,基层警务团队聚焦乡镇、偏远路段的基层治安,开展隐患排查、安全宣传。荷兰皇家宪兵队依托军警双重属性,主导反恐防暴、跨境安检等重点安保任务,与荷兰国家警察建立“信息互通、力量互援”机制,通过铁路安全调度中心实现实时信息共享,遇重大突发事件时牵头处置,荷兰国家警察协同开展现场封控、人员疏散与线索收集。
在车站场景中,车站内的安全防控由国家警察、皇家宪兵队、荷兰国有铁路基础设施管理公司、荷兰铁路公司安保及私人安保公司协同完成,形成“企业先期处置、警方执法兜底”的分工格局。
在日常巡逻中,荷兰铁路公司安保人员负责站内人流疏导、逃票核查、乘客纠纷调解等非执法工作,是安全防控的“前哨”力量。私人安保公司在大型枢纽辅助秩序维护。当NS安保人员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时,轻微情况可现场罚款或临时拘押涉事人员至警方到场;遇暴力犯罪等紧急情况,则立即通过红色SOS按钮直连铁路安全调度中心。
调度中心接报后,按事件等级分配处置资源:普通治安案件调度国家警察处理,国家警察地区单位派驻的执勤警力负责日常接处警和先期处置;涉及跨境犯罪、恐怖袭击等重大突发事件,则由皇家宪兵队牵头处置。此外,荷兰国有铁路基础设施管理公司的轨道警卫队伍专注设施巡检,发现铁轨、信号等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或破坏行为后,立即通报国家警察介入调查。
在列车场景中,荷兰没有专职乘警,由荷兰铁路公司安保人员负责日常秩序维护与逃票核查,轻微违规可现场处置,复杂情况通过车载通信设备通报前方车站国家警察;跨境列车、重大活动期间等高风险场景,由皇家宪兵队动态安排武装宪兵随车值守,负责反恐防暴与跨境人员身份核查;若发生暴力事件、走私等突发情况,荷兰铁路公司安保人员先控制现场,同步通报国家警察与皇家宪兵队,到站后移交处置,形成“企业前置、警方兜底”的协同闭环。
(三)跨境警务协同
跨境警务协同依托欧盟框架与双边协议展开,聚焦铁路跨境运输安全,构建常态化跨国协作体系。
荷兰与德国、比利时、法国等铁路相通国家,在欧洲铁路警察网络、欧洲宪兵部队框架下开展深度合作,定期开展跨境列车联合巡逻、人员身份联合核查,共享恐怖分子、跨境犯罪嫌疑人情报数据库,实现风险预警信息实时互通。针对跨境列车枪击、走私、非法越境等案件,建立“案发地主导、过境国配合”的处置机制,依托《申根协定》简化执法协作流程。此外,荷兰还参与欧洲九国铁路安全协作机制,共同制定跨境反恐安保标准,统一国际列车安检流程与应急处置规范。
四、科技防控与现实挑战
(一)科技赋能:智能化防控手段应用
荷兰铁路警务以智能化、数字化为核心,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提升防控效能,构建覆盖“站—车—线”的智能防控体系:荷兰铁路公司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分析逃票高发时段、站点及列车特征,实现精准防控;核心车站、重点线路部署高清监控摄像头,部分搭载可疑行为智能识别功能;无人机技术应用于偏远线路巡检,弥补人力防控短板;构建“车站实体报警柱+官方手机报警”App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报警体系,方便公众便捷申报安全问题。
(二)现实挑战:荷兰铁路警务的核心困境
1.铁路网络抗风险能力薄弱:有研究报告指出,荷兰铁路网络的物理设施与网络系统均易遭受破坏与攻击,防控体系存在明显漏洞。2025年北约峰会期间,史基浦机场附近发生铁路动力电缆蓄意纵火事件,导致该区域铁路运营全面中断,暴露出荷兰铁路基础设施防护不足、突发事件调查效率低、混合威胁预判能力弱等核心短板。
2.涉铁暴力犯罪上升:铁路一线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保障压力持续增大。据公开报道,荷兰铁路公司员工遭遇的暴力事件呈上升趋势,对铁路警务防控效能提出更高要求。
3.警力配置存在结构性短缺:荷兰铁路警务警力呈现“核心枢纽密集、偏远线路薄弱”的分布特征,核心枢纽与边境线路警力相对充足,但偏远线路防控力量不足,整体警力调配灵活性有待提升。
4.混合安全威胁日益凸显:铁路领域的安全威胁从传统的盗窃、设施破坏,向物理设施破坏、网络攻击、非法无人机干扰等混合威胁转变,荷兰国家警察与荷兰皇家宪兵队的协同防控体系综合应对能力亟待提升。
(三)针对性应对策略
为解决当前铁路警务发展的核心困境,荷兰政府、荷兰国家警察与荷兰皇家宪兵队协同发力,出台多维度应对策略。
1.加大安防资金专项投入:计划投入专项资金用于铁路摄像头检测系统、反无人机技术、网络安全防护等安防设施升级。
2.推进“车站更安全”行动计划:荷兰政府出台专项铁路安全提升计划,从硬件设施升级、荷兰国家警察与荷兰皇家宪兵队警力动态调配、警企协同深化等方面提升车站防控能力。
3.强化企业安保力量处置能力:启动荷兰铁路公司安保人员装备试点工作,为部分安保人员配备警棍并开展专项培训,提升一线处置能力。
4.明确军事运输优先权:在铁路运输体系中确立军事运输优先权,保障荷兰皇家宪兵队警力与装备的快速投送。
五、未来发展趋势
结合欧盟铁路安全一体化发展趋势与荷兰铁路警务实际需求,荷兰铁路警务未来将朝着智能化、一体化、专业化方向持续演进:
智能化升级:荷兰将持续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在铁路犯罪预测、风险识别、警力智能调度等方面的应用,加快数字指挥系统建设,推动警务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转型。
一体化协同:在欧洲铁路警察网络、欧洲宪兵部队等欧盟框架下,荷兰进一步深化与德国、比利时、法国等国家的铁路警务跨境协同,推动跨境执法权限互认、情报共享平台升级;同时持续深化国内警企、荷兰国家警察与荷兰皇家宪兵队多部门协同机制,实现铁路安全防控全域一体化。
专业化提升:加强警务人员在跨境执法、网络安全、混合威胁应对等新兴领域的培训,优化偏远线路警力与装备配置,通过无人机巡逻、智能化设备投放等方式弥补防控缺口,逐步构建全域均衡的铁路警务防控体系。
作为欧洲铁路警务的典型代表,荷兰铁路警务的发展实践充分体现了“警务体系与铁路运营需求深度适配”的核心逻辑,其中荷兰国家警察主导日常防控、荷兰皇家宪兵队专攻重点任务的分工模式,以及在公私协同、跨境联动、科技赋能等方面的探索,不仅为荷兰铁路安全保障提供了坚实支撑,也为全球跨国铁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可参考的经验。■
项目基金: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多元通道新格局下河南中欧班列治安风险防控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252400410107);郑州警察学院中央高校基科费项目《“铁路走出去”的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2023TJJBKY009);郑州警察学院中央高校基科费项目《中欧班列南通道运输安全国际警务合作机制完善研究》(项目编号:2025TJJBKY020)。
【作者简介】张承先,男,江西余干人,南昌铁路公安局教育训练中心副主任,美国佐治亚大学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江西警察学院公共安全中心特约研究员,郑州警察学院“一带一路”铁路发展与安全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江西省刑法学会理事,江西省证据法学会常务理事,2016年被评为“最受欢迎的中央国家机关法治人物”,研究方向:铁路警务、刑事法律、行政法律、公安管理、公安教育。
袁新宜,男,江苏南通人,华东交通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生,研究方向:法学、铁路法治。
李政龙,男,江西九江人,南昌铁路公安局南昌公安处督审支队民警,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铁路警务、督察审计。
(责任编辑:古静)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